入院温馨提示
六病区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知情同意书
为体现人文医疗理念,六病区允许经风险评估,符合条件的患者住院期间使用手机。对于申请携带手机的患者朋友,由包括医疗、护理、工娱及患者家属在内的小组进行综合评估,需具备如下条件:
1. 病情稳定,无自杀、自伤、冲动、外走、藏药等风险和行为;
2. 每日能按照病区管理规定,密切配合医护进行治疗护理工作;
3. 理解接受并严格遵守病房对于手机使用的管理制度。
如果违反以下规定者医务人员有权收回患者的手机使用权。
4. 手机和 iPad 只能使用一种。
具体管理措施:
1. 手机使用时间:每日上午10:00-21:30。21:00前请按时关机交回护士站,
2. 病区进行统一充电,如未交回手机,逾期不予充电。
3. 手机发放和收回:院方有权根据病情变化暂时停止手机使用。
4. 等待检查治疗(无抽、各种检查)前暂缓使用手机,优先进行检查和治疗。
5. 手机前后镜头会给予胶贴封闭,手机带入病房前取下手机钢化膜,使用透明手机壳
6. 18岁以下的患者入院一周内禁止带入手机(因此年龄阶段的患者情绪多变,极难控制自己行为),如此年龄阶段的患者住院期间出现自杀自伤行为,手机立即停止使用直至出院!
在使用过程中(违反以下规定,停止使用手机3天起)
(1)禁止对病区环境、患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拍照、录音、录像,及对上述信息进行网络传播;禁止外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;
(2)禁止购物、定外卖、转账、贷款等金钱交易;
(3)禁止使用充电宝、耳机及其他未经允许的电子设备;
(4)禁止拨打110及其它应急电话;
(5)手机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或代他人联络;
(6)病房使用期间手机前后摄像头均封闭。如发现胶贴有摘下痕迹,视为照相录像,取消手机使用资格。
7. 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,患者在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坏、丢失等各种意外,责任自负,与院方无关。
8. 对于手机等设备的安全的不确定性,如果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手机的损坏,与院方无关(如不能接受请勿带手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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